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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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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东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网上确认前须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及格线或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在75个专业(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东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硕士目录中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2022年基础招生规模确定的参考计划,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统考生报考生源及学科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三、报名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同)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2023年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相关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3年9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按我校网报公告中要求按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

  (5)符合规定条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6)符合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详情点击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209/20220906/2215398338.html第五十九条)条件并申请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我校网报公告中要求主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我校网报公告中要求主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应事先与所在单位及我校联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8:30-14: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东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上旬前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七、调剂

  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录取阶段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两种类型。我校与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其他

  (一)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请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简章查询。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专业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3年。

  (四)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五)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六)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关于单独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3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九)专业目录中带有【秦皇岛】字样的研究方向有关情况,具体详见《东北大学关于秦皇岛分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http://yz.neu.edu.cn/2022/0916/c5933a218577/page.htm)。

  (十)我校应用统计、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控制工程、人工智能、电气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冶金学院)、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机器人科学与工程专业,将在入学之后通过导师双选环节遴选部分研究生,在学校完成硕士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后,于硕士二年级秋季学期前往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完成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具体详见《东北大学关于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http://yz.neu.edu.cn/2022/0916/c5933a218577/page.htm)。

  (十一)关于我校将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代码为085405]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405)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http://yz.neu.edu.cn/2022/0916/c5933a218577/page.htm)。

  (十二)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须知》(http://yz.neu.edu.cn/2022/0916/c5933a218577/page.htm)。

  未尽事宜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yz.neu.edu.cn/(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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