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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能运用必要的研究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创造能力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术人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术学位证书。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具有医学科学思维能力、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的高层次临床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简称“四证合一”)。其他专业学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指标
参照2025年招生计划制订2026年硕士拟招生计划(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临床医学“5+3”一体化),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主要面向全国统考生源。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三、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说明
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专业限制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毕业专业和学位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或1051)、口腔医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3或1052)、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11或1054)、公共管理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04)、医学教育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Z2)、应用心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40203)、图书情报专业(专业代码125500)考生须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此外: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8麻醉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报考。
(3)护理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4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护理学、助产学考生报考。
(4)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105300”)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为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同时接收统计学类(0712)、计算机类(0809)、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动物医学类(0904)、基础医学类(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药学类(1007)、医学技术类(1010)的考生报考。此外,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社会医学教研室)也可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管理学的考生报考。
(5)药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1055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理工类考生报考。
(6)图书情报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5”)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10)、数学类(0701)、生物科学类(0710)、统计学类(0712)、计算机类(080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1205)的考生报考。
(7)医学技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8”)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理学和工学专业考生报考。原则上考生本科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学科相关。
(8)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4”)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10)、心理学类(0711)的考生报考。
(二)我校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仅限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
(三)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四)所有拟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我校以上有关报考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专业条件的限制。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结束后对报考数据进行专业限制条件的资格审核,不符合专业限制条件者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报名程序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拟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开始后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我校报考资格审查使用。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研招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4.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网报各项信息,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证件号码:必须与本人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尤其是末位的“X”;
(2)最后学历: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考生选择“本科毕业”;
(3)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及毕业专业:填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及专业名称。
(4)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考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5)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在2026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负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进行处理。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如下: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考试大纲与命题
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我校自命题科目护理综合、药学综合、卫生综合、基础医学综合、生物综合、管理综合、信息管理综合、细胞生物学、卫生经济学、情报学理论与基础、电子技术综合、法医综合为主客观混合试题,口腔综合为客观试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伦理学为主观试题。
(二)复试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国家统一的复试、调剂成绩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我校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由学校另文规定和发布。
(三)调剂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专业,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其他生源调剂。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另文发布。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1.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到
我校将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较高,专业对口性强,职业稳定性高,用人单位评价好。就业信息可于中国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查看。
八、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沈北校区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培养。沈北校区住宿实行申请制,学校将根据宿舍资源情况进行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各自规定进行安排。
九、学制与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基本年限三年(非全日制适当延长)。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十、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参见当年的文件要求)。
十一、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31939465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A105房间)
邮编:110122
邮箱:gszb@cmu.edu.cn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变化将另文说明,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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