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考研专业课自命题资料真题已发布,超65万份资料一键查找!点击查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落实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初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确定和审核初试、复试和录取名单,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拟定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对各学院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学院要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以《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细则》为依据,确定我校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拟招生人数。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确定并下达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3.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4.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39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联合培养专项、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自治区职业教师师资培养项目),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4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1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学校制订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学校预分配计划,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确定。
2.我校原则上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形式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
第九条 学制(学习年限)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4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英语笔译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3年。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4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
第十条 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笔译学费10000元/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学费20000元/学年,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学费20000元/学年,英语笔译学费12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第十一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按照学校当年奖助政策执行。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为:①不得跨专业报考;②以第一作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复试前核验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骨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各专业招生条件和招生政策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逾期不得补报。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定位和相应考试大纲开展初试科目命题工作,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管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实施。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
1.初试自命题科目和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及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第十五条 评卷
1.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自命题科目试卷。
2.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接收
1.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5.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第十八条 调剂方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调剂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公布。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调剂考生人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
复试和录取工作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1.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办学地点及住宿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金川、准格尔和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其中,新能源学院办学地点为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
具体办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其他
1.2026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设置培养学院和考试科目,考生应在报名时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限于专业学位招生。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5.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26年9月前有效。
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我校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
7.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28
学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系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科创大厦1311室)
联系电话(传真):0471-6578901
邮 编:010051
查询网址:http://yjsch.imut.edu.cn/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附件【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doc】
附件【附件2 初试考试大纲.rar】
附件【附件3 复试参考书目.doc】
附件【附件4 各学院咨询电话.xls】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新余市中等专业学校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城市高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

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