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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04人,本年度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拟招生人数均为预计人数,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别、专业
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招生专业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推动选拔优秀人才,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原招生专业(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调整为研究方向。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接受跨专业报考,且外国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或者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或者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日语、俄语合格证书。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考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3)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
2.网上确认
(1)请考生及时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报考点的公告(学校报考点公告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考前(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和复试参考书目另行通知)。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并综合考查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按规定程序上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按学校指定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学制与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学费为8000元/年;
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金融、国际商务、数字经济,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审计、会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125200)、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社会工作、资源与环境,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工商管理(125100),学制3年,学费20000元/年。
九、毕业
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细则》,我校硕士研究生应达到细则相关毕业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违规处理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对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同时,将依法把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其有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十一、住宿及其他情况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
(二)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课方式采用分段集中授课(不占用节假日),具体时间以授课学院安排为准。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我校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A座7楼722室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5300146
各学院研招咨询联系方式以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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