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组长、硕士生导师代表,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复试工作组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负责对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组成员向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组长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各一级学位点或二级学位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复试工作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2.做好复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组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复试的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五)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坚持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八)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关于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四、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及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专业及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适当提高。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面试三个部分。为了保证权重系数,总分合计与初试相同。三部分满分分别为200分、150分、150分。
(一)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严格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命题。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2.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200分。
(2)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50分。
听力满分100分,口语满分为50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五)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复试考生体检工作。
六、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生的初试总分占50%
(二)考生的复试总分占50%
(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分×50%+复试总分×50%
七、调剂工作安排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程序如下: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中公布的调剂专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报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各专业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诚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八、信息公开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复试分数线、复试实施方案、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及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处网上公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过程。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
研招办申诉电话:0951-2068203 邮箱:bmdyzb@163.com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951-2067810
十、录取
(一)录取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北方民族大学的考生。对考生面试成绩不及格(及格分数为9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汉族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高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录取总数的10%。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政审、报名资格等情况复核,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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