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正式发布了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本轮评估在95个一级学科中进行(不含军事学门类)。评估如何规范科学地进行?如何确保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全面、有效?如何保证评估数据的真实、完整?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学科全面覆盖,抓住学校发展关键点
共有391个单位的4235个学科自愿申请参评,全国高校中,国家重点学科的参评率为93%,博士一级授权学科的参评率为80%。
问:本次评估的主体和对象是什么?开展评估的目的何在?
答:本次评估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自主开展,中心不具有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职责,是按照《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聚类排位。评估对象以高校为主,兼顾科研机构。此项工作于2002年首次在全国开展,至今已完成三轮评估。
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的目的,一是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的精神,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协同创新”的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价,帮助高校了解学科现状、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提供客观的学科水平信息,为学生选报学校、学科和社会人才流动提供参考。
问:本次评估的参与度与覆盖面如何?
答:本次评估得到有关高校及科研机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共有391个单位的4235个学科自愿申请参评,学科参评率比第二次增长79%。全国高校中,国家重点学科的参评率为93%,博士一级授权学科的参评率为80%。本次评估除两所“211工程”高校外,其他“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高校都申请参加了评估。
许多省市也十分关注本次学科评估,表示会充分利用评估结果,促进本省市的学科建设。这反映出学校和地方近些年来对学科建设和提高质量的重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相对其他评估,学科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抓住了学校发展的关键点。
创新评估标准体系,突出质量导向
本次评估全面改革排名性评估的一般做法,克服单纯追求规模的倾向,在“比总量”和“比人均”之间找到“比质量”这个平衡点。
2012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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