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湖南大学被曝一次性接受17名外校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一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其中不少学生“颇有来头”,公众质疑或存在“转学腐败”问题。随即湖南大学回应称17名学生转学符合程序,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投票表决通过,可一天后却又公开承认“把关不严”,决定撤销转学。
17名研究生以“气候不适”、“患病”等各种理由轻松从全国排名百名外的院校转到全国排名30多位的湖南大学,而湖南大学的回应和撤销转学不得不让公众质疑和浮想联翩。据媒体报道,这些学生果然“颇有来头”,“有一些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子弟或亲戚,有一些是湖南大学的子弟,还有一些是和教育系统能攀上关系的单位子弟”。澎湃新闻报道: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这17名研究生转学的程序是,先获得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湖南大学的同意,然后再经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程序中的三道关卡全部失守,本就不太完备的转学程序被轻易架空,再加上过程和结果从不对外公示,“关系户”能够轻松“通关”。
学者熊丙奇指出:一些有权有势者,却可违规利用转学这一政策通道“暗箱操作”,以达到“曲线进入”更好大学的目的。不得不说这让有些大学生不满意某一专业、不适应某校学习,不得不选择退学、重新参加高考、考研的“寒门学子”们情何以堪?
不可制约的权力难免腐败,绝对不受制约的权力有可能导致绝对腐败。如果只要拥有权力而不承担责任,只行使权力而不接受监督,每一个执法者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法律破坏者,而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破坏行为的受害者。当前,在如此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仍旧有人顶风作案、火中取栗,在看似波澜平静的教育体系内暗藏有权力“任性”的腐败。
笔者看来,研究生转学的背后是教育资源管理者的随意滥用权力,这种权力“任性”伤害的是教育公平,与当前进行的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全背离的。希望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责,严肃予以惩处,寻找回所谓“程序合规”却早已失守的公平公正,权力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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