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部分高校教师为评职称,争相购买图书专著的“挂名权”。围绕着图书专著的“挂名权”,一条灰色的利益链已经形成。从内容代写、主编挂名到代购代销,都有人专门负责。
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对学术道德的亵渎。然而,有不少人对教师买论文、抄袭乃至做“挂名主编”抱有同情之理解,认为在当下的职称晋升机制之下,教师们这样做也是情非得已。甚至有人认为:既然许多人或明或暗都在这样搞,又何必顾忌脸面和荣誉呢?
平心而论,当下的职称评价体系对论文、专著的要求过于严苛,确实有待改进。然而,我们主张放松职称评价的论文专著要求,并不意味着允许教师学者滥竽充数乃至欺世盗名。论文也好,专著也好,必须要有相应的学术水准,以学术垃圾替代真正的研究成果,在任何制度下都是无法容忍的。以此为理由为当“挂名主编”的做法辩护,无疑是十分荒唐的。
面对确凿无疑的错误做法,我们决不能以“法不责众”为由熟视无睹。“大家都买论文”,并不是一条有效的辩护理由,而只能说明某些高校教师的无耻已经达到了一种“集体共谋”的程度。这样一群论文“窃贼”,对自己的做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堂而皇之地在那里为人师表,教育学生要诚实守信,根本就是学术界的耻辱。学术研究不是生意,如果让这样的人混入高校教师队伍,无疑是教育的悲剧。
在“挂名主编”这个问题上,让人触目惊心的调查结果表明:从教师的个人操守到制度的栅栏,所有的环节全部失守。若想斩断署名权买卖的灰色利益链,就需对各个环节都进行“加固”。
首先,在学术界,每个人都应坚持“有所不为”的底线观念:既然投身学术,就应该对得起自己的初心。个人不能总是把学术不端的问题推给“环境”,个人的良知和学术道德,应该是防御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道关口。在这一方面,我们要做到“两手抓”,一方面,对于仍在攻读学位的青年学者,应大力进行学术伦理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取得教职的学者,高校也应加强监管。
其次,构建严密的学术审核机制也很有必要。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应当依从学术的标准,而非个人晋升的需要。香港大学教授徐国琦在其学术自传《边缘人偶记》中写道:“在西方要出版专著不容易,尤其是在大学出版社出书更难。因为著名的大学出版社,不管是他们约请的稿子,还是自己投稿的,首先要得到至少两位审查者的匿名推荐才能出版。两位匿名审查者是由出版社自己找人,作者并不知情。”这样的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原题为:《花钱当“挂名主编” 让学者斯文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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