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高校的意见》(教高〔2018〕9号),决定建立部省共建“双一流”高校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苏州大学等在苏高校“双一流”建设。苏州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苏州大学
根据《意见》内容,教育部将对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给予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支持学校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建设一流学科及其支撑学科招生,并对推免生名额给予统筹支持;支持将学校的发展建设纳入国家层面发展规划,在申报重大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等方面,适用教育部直属高校同类标准;支持学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体制、人事制度、薪酬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实现关键环节突破,为全国深化高等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先进经验。江苏省也将加大对学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苏州大学将以入选部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契机,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及江苏重大战略需求,加快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回归大学本位,全面深化内涵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聚力攻坚创新发展,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的能力,着力培育重大原创性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有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持,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