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批准设置11所高校,其中4所学院拟更名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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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11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名单显示,4所高校拟更名,其中阜阳师范学院拟更名为阜阳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拟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湖南商学院拟更名为湖南工商大学,淮海工学院拟更名为江苏海洋大学。
拟批准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共四所,分别为马鞍山学院、福州工商学院、潍坊理工学院以及新疆理工学院,除新疆理工学院为公办,其余三所办学性质均为民办。四所拟设独立本科学校“前身”分别为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以及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此外,教育部还拟批准通过新设本科学校共计3所,包括安徽艺术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以及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办学性质均为公办。三所拟新设本科学校建校基础依次为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和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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