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考研专业课自命题资料真题已发布,超65万份资料一键查找!点击查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专业及规模
1.我校推免生接收分为普通推免生、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三类。
2.各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普通推免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除外)。
3.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50%。各培养单位分专业接收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总规模内自行确定。
4.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公布,本次报名按2023年专业目录填报。硕博贯通推免生、直接攻博研究生招生具体专业及招生规模由各培养单位在接收工作细则中单独说明。(点击查看: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科(专业)条件
1.申请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及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位:
(1)考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30%(含);
(2)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
(3)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
2.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及非经管类专业学位:
(1)考生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法律[非法学]除外);
(2)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报考。
3.申请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专业):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为基础学科或理工类学科。
(三)符合申请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三、申请程序及考核程序
申请人(包括已经通过夏令营考核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考程序,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一)申请信息填报
1.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通过夏令营考核的考生)须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中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9月5日。
3.填报要求:每个申请人只可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夏令营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公示名单中的拟接收学院和专业(方向)填报)。
4.特别提示: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考生,须根据培养单位接收工作细则或直博生选拔方案正确选择申请专业,避免误选。
(二)资格审查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已经通过夏令营考核的申请人无需参加此次考核)。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考核
1.获得考核资格的申请人,须按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
2.考核将在9月中旬举行。考核的形式、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于考核前向考生公布。
3.考核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西南财经大学2024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报名系统内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点击下载);
(7)培养单位推免生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拟录取
1.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照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申请硕博贯通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在其单列计划中排序录取;未录取的按照学院公布的细则执行。
(五)录取信息确认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包括通过夏令营考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在系统中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录取信息确认:
1.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9月28日24:00以前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志愿信息(教育部系统开启时间若有改变,相关时间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一致。学校复核后在系统内发放复试通知。
3.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4.学校对确认复试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递补录取
1.实行递补录取机制。若有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2.9月29日(预计时间),学校将陆续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可递补考生,递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程序,否则视为放弃递补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除培养单位另有规定外,经考核合格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2.录取为硕博贯通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推免生,学校将额外进行资助,并在培养过程中,如导师、科研、出国交流等环节提供一系列支持。
3.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负责接受申诉。各单位电话可在推免生工作细则内查看。研招办联系方式为:
邮箱:yzb@swufe.edu.cn
电话:028-87092244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新余市中等专业学校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城市高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

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