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制不得超过6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均须脱产学习。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报 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4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或未现场确认均视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9.政审合格证明材料;
10.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四)递交材料
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通过邮件寄送。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的,须于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邮编:810007),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时间:2019年5月中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初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东序校区
2.初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 试
(一)复试时间: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均采取差额复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体 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 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50%,复试占5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3×5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 剂
(一)无合适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从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工作。
(二)既无合适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学 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奖 助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科研创新基金等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监督机制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qhmu.edu.cn-机构设置-研究生院),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不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会及时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敬请关注。
八、本简章与国家文件冲突部分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马青青 陈 杰
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030400 民族学 |
01民族学 |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1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 |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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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国少数民族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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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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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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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民族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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