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相关工作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并做好督查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在此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招生计划
西京学院2024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2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2024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项计划不得挪用),未经研究生处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学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所有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士兵计划分数线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复试命题管理、复试程序、复试分数线、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计算办法、调剂要求、录取办法及监督复议机制等)在复试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学院网站中自行公布。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
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7日
复试安排:
第一阶段:3月22日—4月7日(一志愿)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4月27日(调剂)
招生计划有缺额的研究生培养学院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公告。
(四)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考生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以学校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卷面分值100分。(报考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会计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方式实施。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应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含诚信考核)、专业动手能力、社会工作经历、心理健康状况、培养潜力等方面。
各学院可根据本专业对人才的需求制定面试评分细则并予以公示。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30%,综合素质考核占60%,外语听说能力占1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审计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专业30%+综合60%+外语10%)〕×40%;
其他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专业30%+综合60%+外语10%)〕×4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处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四、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实行分批次录取,各批次初、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领域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破格复试:对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破格复试,破格政策严格按照陕西省的要求控制在3%以内。
(四)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处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如取消录取、增补等),须对变更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b.xijing.edu.cn/
微信公众号:西京研究生
联系电话:029-84190900,联系人: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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