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上收费主要适用于本市各类公办学校及幼儿园;
2.凡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收费标准低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招生简章公布标准执行;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高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正式公示标准执行;
3.普通高中住宿费中,配备空调设施的每学期加收200元,配备卫生间供应热水洗澡的每学期加收40元。
虽然全国多个省市的学费涨声一片,但上海明确今年不会上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规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8月29日联合对2014学年上海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
列入公示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
今年,上海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上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根据收费公示,早报记者发现,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仍然维持一般专业每学年5000元、特殊(热门)专业每学年6500元等的去年同类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硕士最高8000元,博士最高10000元。上海高校中收费最高的是上海纽约大学,收费每学年10万元,上海纽约大学通过中国大陆高考招生系统录取的中国籍本科生按此收费标准执行,外籍学生按照全球标准收费,此外,新成立的上海兴伟学院每学年学费同样不菲,最高也是10万元。此外,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学费都继续保持稳定。
上海三部门明确,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学生及社会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上海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62555906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上海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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