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
自2004年起,学院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代码80402),自此,学院开始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学院获批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始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人才培养工作。2015年,经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证,学院成为首批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ccreditation 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简称AAPEQ)的六家A级成员单位之一。
目前教育部尚未公布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根据往年分数线及我院2018年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预计部分专业尚有缺额,需要调剂。特此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数 (实际接收推免生数) |
备注 |
025300税务 |
01 税务 |
全日制 |
15(1) |
学制一般为2年。 |
125300会计 |
02 会计与财务管理 |
非全日制 |
60(0) |
学制一般为2.5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
二、调剂资格
1.须符合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注意:申请调入会计专业02方向(会计与财务管理)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申请调入税务专业的考生:应为报考经济学类相关专业(专业代码为02开头)、会计学专业(120201)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报考税务、金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今年全国A类地区相应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及我院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申请调入会计专业02方向(会计与财务管理)的考生:应为报考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今年全国A类地区相应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及我院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且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的学历情况与申请调剂学科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要求。
三、调剂程序
1.预报名
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发送至mpacc@snai.edu,邮件主题格式为:“调入专业+姓名+初试成绩+原报考专业+原毕业学校”(如:“税务+张三+380+金融硕士+上海财经大学”)。邮件内容请务必写清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2.正式报名
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信息,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特别提醒: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否则调剂无效)。
3.复试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专业背景、初试成绩及提交调剂申请的顺序等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考生需在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方案将另行公告。
4.待录取
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通知拟录取的考生,请考生及时在网上确认。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5.正式录取
调剂结束后,所有待录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录检,才可正式获得录取资格。
四、其他相关政策和信息
1.复试方法与科目
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公告为准。一般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生可参考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master.snai.edu/master/info_1680.aspx?itemid=30277)、《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master.snai.edu/ssszsKD/info_327.aspx?itemid=30279)及往年复试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我院制定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总额为58000元(人民币),会计专业02方向(会计与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总额为128000元(人民币)。
为鼓励优秀人才报考,学院于2017年修订了奖助体系相关制度,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大比例、高金额奖助学金,具体可参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相关制度的公告》(http://master.snai.edu/ssszsKD/info_327.aspx?itemid=30591)及公告中涉及的相关办法。
除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研究生还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申请助学贷款等形式,获得资助。
3.咨询方式
调剂相关政策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21-69768051;邮箱:mpacc@snai.edu),请有意调剂到我院就读的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部网站(http://master.snai.edu)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4.注意事项
本公告如有与国家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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