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
明年起
高校须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面对如此庞大的就业人群,如何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让毕业生更符合企业需求,成为摆在高校面前的难题。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高校要编制和发布本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且应在本校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教育部为此制订了时间表:教育部直属高校应在2014年2月底前、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本科高校应在2014年底前、高职院校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此后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作为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高校也将在2014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就业报告。四川省内高校要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使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匹配,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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