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我校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校级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研究生院、纪检、院(系)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监察组及复试督导检查组等两个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工作。监察组及复试督导检查组负责全校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2、院(系)级组织
各院(系)须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督导检查组。并将人员组成报研究生院备案。负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分专业招生规模、推免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本单位推免生复试的具体组织。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或领域均招收推免生。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规模的50%。
三、复试比例
我校2015年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推免生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最高不超过150%。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满足我校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领域提出的要求。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非英语专业:原则上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者外语要求可降低到国家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⑵英语专业:原则上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或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5、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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