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所有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报考费的网上支付过程中,考生无需额外支付手续费。
一、收费标准
依据津价费[2001]41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不同类专业报考费收费标准如下。
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 60元/人(30元/科 * 2科),合计报考费:110元/人。
非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120元/人(30元/科 * 4科,注: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由于第三科满分为300分,故考务费用按4科核算),合计报考费:170元/人。
二、网上支付前准备
考生在支付报名费之前,请先阅读相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在交费过程中,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发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必要时,边对照说明边进行操作。
三、网上支付的步骤
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网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成功后,点击“网上交费” (允许网上支付时间段:预报名阶段2016年9月24日至27日 9:00-22:00,全国网上报名阶段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 9:00-22:00);
2. 考生按网报系统提示,选择与自己的银行卡相对应的银行和相应卡种;
3. 考生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所有缴费信息,点击“确定”后,系统给出订单号和交易流水号等提示信息(请记住这两个号码,以备后期查询使用),再点击“支付”后,等待系统处理(此时最好不要进行其他操作)。如果支付成功,系统将反馈“支付已完成”的信息。
四、网上支付的注意事项
1.在支付过程中,考生须随时注意并记录支付平台和发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
2. 如果因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系统速度慢,请考生冷静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如果页面无法显示,可尝试刷新。
3. 支付时如果出现某一步骤异常,刷新不起作用,不要点击 浏览器“后退”键,而应重新点击“网上交费”按钮,否则系统会报错。
4. 如果重复支付几次系统提示的错误一样,可能由于浏览器缓存造成,可以在浏览器工具菜单中选择 “删除cookies” 和 “删除文件”后再重新支付。
5. 务必关闭浏览器中弹出窗口拦截功能工具,否则可能会在交费成功后屏蔽交费成功页面。
6. 因报名期间报考人数较多,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影响正常报名和网上支付。
五、退费原则及方式
1. 允许退费的情况:如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
2. 退费方式: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将退返至考生缴费成功报名记录所选的报考点。
3. 不允许退费的情况: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网上支付实施步骤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较多,因此以下情形不予退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不退报考费。
(2)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考费。
4. 退费原则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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