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含本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本硕博连读生从2023年考核通过转入硕士阶段的本硕博连读生中选拔,硕博连读(含本硕博连读)已完成录取。2024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9名,其中基础指标16名(含5名硕博连读),专项计划3名(含2名硕博连读)。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二)学院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情况、报考导师情况,并结合学校的文件精神,成立若干考核小组,每个考核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正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考核情况等。
(三)我院实行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生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方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我院英语考核时间为2024年5月8日8点30分开始,专业考核时间为2024年5月9日8点30分开始。
五、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天津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我院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4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六、综合考核工作实施
(一)资格复查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进入本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如下:
1.考生是否均符合《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和本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若报考专项计划,其个人信息是否与相应的报考资格审批情况对应。
3.考生在考核前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
4.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附件2)。
5.资格复查在5月7日8:30-11:00完成,资格复查地点: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4D322,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见《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天津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和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见《天津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时间可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如果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考核。学院将提前准备考核试题,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核成绩由每位考核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学科(专业)各考核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组长将考试成绩上报至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考生总成绩由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组成,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30%+专业综合测试*70%。
七、考生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对在考核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录取
(一)基础指标计划与专项计划分别录取。
(二)每名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非校内的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需符合《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每年招收的博士生不超过1名(不含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特殊人才按合同或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名额的分配与博士生导师的科研业绩挂钩,优先考虑正在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科研成果突出、培养质量优秀的博士生导师。
(四)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
(五)公开招考考生按以下情况录取。
公开招考考生按照剩余招考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进录取。
对于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按照报考该导师申请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总成绩最高者优先录取。
在前述的基础上,若出现剩余招生名额,在同意更换导师并得到该导师同意的申请者中继续选拔,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进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六)学院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一)学院提前在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录取后及时公示拟录取学生信息。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由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招办电话:022-83955275;或qq:106666691
通知群(QQ群):2024控制博士群(246324519)
举报电话: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022- 83955756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2-83955016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 kz.tiangong.edu.cn/
天津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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