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同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缺额信息(陆续更新)
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月28日15:00-28日19:00)
8.临床医学(3月28日12:00-28日17:00)
7.医学技术(3月27日17:00-27日21:00)
6.基础医学、生物学(3月27日17:00-27日21:00)
5.口腔医学(3月27日17:00-27日21:00)
4.药学(3月27日15:30-27日19:30)
3.中医药(3月27日12:00-27日16:00)
2.马克思主义理论(3月27日08:00-27日12:00)
1.医工(1)(3月26日20:00-27日11:00)
二、基本要求
考生申请校内调整的研究方向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的研究方向,不得跨专业及学位类型申请。
三、考生要求
1.申请考生需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学校基本分数线,且同时满足相应专业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分数及其他要求,否则申请无效。
2.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限定申请1个研究方向。
3.已获一志愿拟录取资格考生不得申请,如要申请,必须先提交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并获批,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复试。
四、同专业研究方向调整复试资格确定原则
达到研究方向调整复试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按照总分进行排名,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名单:
①学科缺额计划=1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学科缺额计划≥2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临床技能考核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校内调整复试。
五、复试录取安排
参照第一志愿复试公告要求开展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安排由分委会组织通知,坚持择优录取。
申请链接:
本公告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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