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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试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2009-08-24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华中师范大学成为首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关于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44号),批准我校成为首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ocial, 缩写为MSW)教育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大量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全国首批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33所,其中部委属院校18所,地方高校15所。我校作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著名师范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开展研究生教育以及专业学位教育时间较早、历史较长,较早开展了社会学、社会工作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教学经验,在社会工作研究方向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答辩。答辩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具备了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学科条件、师资条件和教学条件,办学思路及实施方案清晰、可行,能够统筹校内外教学资源,为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从2010年开始,列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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