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政策:
一、奖励对象及资格
“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符合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条件,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申请者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毕业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以内(本校推免生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前2%以内),且为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二名。
三、奖励金额及发放时间
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于新生入学注册并取得学籍后发放。
以上内容摘自《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试行办法(试行)》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政策:
第一条 奖学金种类及金额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设特别奖和优秀奖两类。每年设特别奖10名,奖励金额20000元;优秀奖100名,奖励金额5000元。
第二条 参评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均可申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学兼优。
学业成绩优异,在学习期间有重大的创造发明,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重要创新或发展,技术上有重大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可申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特别奖。
学习成绩优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在其他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申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奖。
以上内容摘自《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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