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长安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要求?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哪些?
一、长安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要求
学习年限和基本要求:
研究生需要按照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满足毕业基本要求。但尚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如果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不满足毕业要求、未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则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后3年内如果满足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在EI收录期刊、CSCD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研究成果须与毕业论文相关且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申请毕业答辩程序:
毕业论文的内容及格式要求应参照长安大学学位论文相关要求。
论文的基本要求:
论文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说明透彻、数据可靠。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叙述准确、文字简练、文图规范。
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篇幅(包含图、表和公式),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为40~60页,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60~100页。
论文的主要结构及装订顺序:
学位论文一般应由11个部分组成,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图表清单及主要符号表、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
论文格式规范:
论文的文字及书写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哪些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