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怎么样?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一、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怎么样?
答案:不错。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学校近4年将自筹2亿余元投入研究生院的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据介绍,福建农林大学1962年招收第一批研究生,在福建省属高校中率先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生导师160名,硕士生导师640名,在学研究生4299人。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将从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研究生院自身建设等三个方面入手,加速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点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杰出人才。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学校近4年将自筹2亿余元投入研究生院的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博士生导师160名,硕士生导师640名。
二、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1、鼓励优秀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后进行奖励,奖励金额1000元;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破格复试上实行优先。
2、提高研究生助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从每生252元/月提高到360元/月,按12个月发放。同时设立硕士生导师奖学金,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具体发放金额可根据学科及实际经费情况而定,但硕士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博士研究生从每生292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鼓励导师根据学科及实际经费情况,发放适当补助,发放标准不设上限。博士研究生助学金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省财政按每生每月300元安排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学校从博士研究生生均拨款中配套每生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每生每月200元。
3、建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5%,3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人数的10%,1500元/(生??年),同时建立留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4、完善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简称“三助”)管理,建立贫困研究生补助制度。设立研究生“三助”和困难补助专项基金200万元/年,用于资助在“三助”岗位工作和家庭贫困的研究生。一要修订《福建农林大学关于聘用在学研究生兼任教学科研管理助手工作暂行办法》,由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助教)、科研助理(助研)和管理助理(助管)岗位(简称“三助”),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担任“三助”工作,经考核合格,享受“三助”岗位津贴。二要建立研究生贫困生库,对贫困研究生以提供“三助”岗位形式予以资助。对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的特困生,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学校提供相应的专项补助。
5、学位论文奖励制度。获得福建农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各奖励1000元;获得“全国优秀专业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各奖励5000元。
6、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硕士研究生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科研成果(成果、专利、品种),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奖金。
7、出国深造奖励制度。硕士研究生考取为国外博士研究生的,每生奖励2000元。
8、参加各种赛事的奖励。制定《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对获得荣誉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9、各种荣誉称号、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两部委以上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奖励2000元
(2)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
(3)获得厅(局)级荣誉称号,奖励500元
(4)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奖励300元,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者奖励200元。
(5)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事迹比较突出者,获得省级及以上、厅(局、市)级、县(校)级表彰,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
10、提前攻读博士生制度。我校所有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生。
11、我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优先推荐到海内外(含港、澳、台地区)等知名高校和研究院所交流、学习或联合培养。
12、在学校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作物科学学院也将设立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制度,对优秀研究生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