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将于24~26日进行。全省参考总人数81871名,共设报考点22个,考场2730个,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逾8200余人。
为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省教育考试院主要采取了十项举措:一是所有考生均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全过程均在视频监控并实时录像。二是继续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指纹识别仪验证考生身份,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实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规定之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三是各考点为考生免费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四是省级考务指挥平台通过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对各考点试卷值守、考场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巡查。五是试卷运送实行全程GPS定位跟踪,由武警或公安押运,试卷保密室24小时轮流值守,确保试卷安全。六是严格按规定选聘监考教师并层层培训,所有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工作责任书。七是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五个“专项行动”,各考点统一配备手机信号屏蔽仪、以及无线电监测车等反作弊装备。八是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考生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宣传招生政策,把考试纪律周知考生,坚持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九是加大巡考力度,省招考委派出了巡考组分赴22个报考点,全程监督检查考试工作。十是今年所有标准化考场的监控视频录像将全部回放,在回放过程中查实的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切勿在考试中作弊。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违法行为,除了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外,还将给予法律的制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在考试录取中有泄露试题、考场作弊、涂改试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中共党员,还将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无论是考生还是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都将按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按照安排,我省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将从12月28日开始,2月16日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17日联系招生单位申请登记查分,复试工作将在4月进行,录取工作预计在5月底完成。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