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青岛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800元
2017-04-08
半岛都市报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2016年9~12月)申报工作定于4月下旬启动,根据补贴新政策,补贴标准调整为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据悉,凡是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包括:申报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国内普通高校在青就业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留学回国研究生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不得重复享受政府优惠购房政策和。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选学校
搜学校
查学校
选专业
搜专业
开设院校
院校排行榜
高校排行
专业排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