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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来东莞实践每年可获补助2.5万元

  东莞将设立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来莞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报销往返东莞交通费以及支持高校在莞设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多个重大事项,并审定了北岸小桥、李屋中桥、厦边桥等40座桥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为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扶持力度,提高人才整体层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东莞市制定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规定,来莞培养(实践)满3个月的研究生可申请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即2.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即1.5万元。

  除了补助研究生,东莞市还同时补助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申请补助的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的研究生不少于20人,每组织1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每个月可获补助1000元,每年最多可获补助不超过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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