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法学硕士(9个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03年拟招收各类研究生350名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表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2002年录取人数,仅供考生参考。
三、往届生的报考登记表必须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并附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寄到我院;应届生的报考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同意,否则不予准考。
四、法学各专业设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
五、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五个专业对国家计划内硕士生每年收取学杂费7000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10000元,其余各专业上述费用分别为6000元和9000元。此外,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学年收取住宿费1500元左右。
六、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助学贷款。
七、同等学力必须是大专(法律硕士必须是非法学专业大专)毕业两年以上(2001年9月以前毕业)且符合我院规定的条件之一:1、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必须取得大学专科升本科六门以上单科合格证书。报名时应将上述材料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登记表中寄到我院。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法学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
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非法学本科毕业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应届生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其档案转入我院。往届生入学后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每学期连续集中45天左右上课),其档案等关系均不转入我院,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宿舍,毕业后学校不负责就业安排。
九、考生经初试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各专业课和外语的复试,复试方式为笔试和口试相结合。
十、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十一、欢迎访问我院主页:www.east-law.com或www.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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