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2]39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0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收工作,欢迎有志者报考!
一、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五年以上(截止2002年7月31日)的政法部门人员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于2002年7月3—7日到我校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http://www.cdgdc.edu.cn);在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或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后,于2002年7月17—21日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
在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请带上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资格审查表(或推荐报名表)、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02年7月25—31日报名。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共计五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面试(时间待定),其余四门实行全国联考,于2002年10月19—20日举行。
考生可在武汉市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前辅导
为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备考,切实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我校拟请有关专家、教授于2002年10月3—11日举办考前辅导班(具体事宜将在报名期间通知),欢迎考生参加!
六、辅导资料
政法部门考生应在本系统、其他考生可向出版社或到书店购买考试辅导资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七、录取指标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的录取限额,我校录取指标为150人。其中,政法部门人员占80%(120人)左右,有关部门人员控制在20%(30人)左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南湖校区行政楼613办公室);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邮政编码:430073;电话/传真:027-87516072;联系人:李先卓、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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