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二(302),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03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复试分数线一般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3月中旬公布)执行,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研招办和各学院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各相关学院将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工商管理(MBA,125100,厦门班):22000元/人·年;
工商管理(MBA,125100,泉州班):19000元/人·年;
新闻与传播:17000元/人·年;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英语笔译、公共管理(MPA,125200):15000元/人·年;
旅游管理(MTA,125400):13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110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40,22692539;传真:0595-22690922
E-mail:hdyzb@hq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如开设课程、上课方式等),考生可向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咨询:
招生学院(中心)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校区 |
JM教育中心 |
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 |
李老师 |
0595-22693623, datouhuanxiong@163.com |
泉州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英语笔译) |
曾老师 |
0595-22692352, 418014148@qq.com |
泉州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 |
王老师 |
0592-6167686, evayi801@163.com |
厦门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
李老师 |
0592-6162398, 149400474@qq.com |
厦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许老师 |
0592-6162551, 945465480@qq.com |
厦门 |
土木工程学院 |
项目管理 |
陈老师 |
0592-6162707, hqtmxy@163.com |
厦门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
周老师 |
0592-6162296, hgxyyj@hqu.edu.cn |
厦门 |
MBA教育中心 |
工商管理(MBA) |
蒋老师 |
0595-22693388, mba@hqu.edu.cn |
泉州 |
谢老师 |
0592-6167111, jxie@hqu.edu.cn |
厦门 |
||
MPA教育中心 |
公共管理(MPA) |
陈老师 |
0595-22693725, mpa@hqu.edu.cn |
泉州 |
MTA教育中心 |
旅游管理(MTA) |
吴老师 |
0595-22690086, mta@hqu.edu.cn |
泉州 |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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