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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第三条 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旅游管理(1254)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限士兵)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上传相关材料。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A: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B: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C: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jsc1259@163.com)以备核验。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3.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6.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7.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1.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2.初试加分项目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并在复试时提前通知考生提供相应材料。
六、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复试前提前通知考生。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需在初试报名时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及表现,凡在考试过程中(含初试、复试)发现考生有不诚信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1.学 制:2026年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学习形式: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3.学 费:根据国家规定,2026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一般为每生每学年900元(四人间),如有变化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安排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情况收费。
4.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个人档案不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项目;研究生新生录取后按要求转递档案,并在入学时转递完毕,学习中途直至毕业不再接受任何档案转递。)
十、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话、传真 :(0376)6391259
联系邮箱:yjsc1259@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信访举报):(0376)6390701
十三、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3.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4.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未与任何社会考研辅导机构进行合作,不组织、参与任何研究生考研培训活动,不出售任何考研真题和参考资料,请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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