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MBA除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3]1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确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审核各系所的初录名单。
2、由各系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
3、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务工作,包括复试和笔试的命题组织、考务、复试资格审查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学科研究生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各类各学科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级学科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理论经济学 | 60 | 60 | 100 | 100 | 360 |
应用经济学 | 60 | 60 | 100 | 100 | 375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0 | 55 | 100 | 100 | 350 |
工商管理 | 60 | 60 | 100 | 100 | 365 |
报考我院以上四个一级学科总分在395分(含)以上,单科成绩在报考专业规定线下5分以内的学术型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可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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