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录取方案发布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符合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录取文件要求。
二、考生符合我院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三、音乐表演专业(含指挥)、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复试《主科》科目合格线为80分(百分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复试《钢琴演奏》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声乐教育研究方向复试《演唱》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计算机音乐专业、音乐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理论研究方向、音乐心理与治疗研究方向复试《面试》科目合格线60分(百分制)。
四、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各科目成绩达38分(百分制)。
五、考生根据各研究方向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该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用完,不跳录、不超录。如总结构成绩相同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钢琴教育按钢琴演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声乐教育按演唱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按复试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如某研究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优先调至该研究方向所属系(院)有合格生源的其他研究方向。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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