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此次改革主要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进”、“培养”、“出”三部分“把关”,从招生制度、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实践基地、论文应用、职业资格、研究生积极性、质量保障、联合培养、改革试点10个方面改革。
在招生制度方面,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分类招生,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拓宽和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渠道。
培养单位要依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制订各具特色的培养方案;加强实践基地建设,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的意识和能力;改进课程教学,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鼓励开展联合培养,加大校企合作力度。
意见强调要严把“出口关”,专业学位论文选题要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要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阅;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规范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推进专业学位授予与获得相应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意见要求,推广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重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加强创业能力培养,完善就业指导;加快完善奖助体系,创造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氛围。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弛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后,各高校将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新的培养政策。如北师大2015年招生将从“源头”上集中分类,每个学院都将制定自身培养规划;招生不再是学硕、专硕兼顾,而是根据培养方向对招生类别重新分类;培养也将进一步加强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且具体到授课、实践、评审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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