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转学,湖南大学并非孤例
转学的17人中,有近一半的学生在转学前就在湖南大学缴纳学费“进修”,并获得了学分,而后再办理转学。
“这17名同学所在的6所高校,研招的录取分数线比湖南大学低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对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公示所有信息。”熊丙奇质疑,如果招生仅经过学校开会、招生委同意即可,那么,考生岂不是只需“摆平”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就行吗?
“这就是变相的教育腐败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这些人与某些具有管理权力的人存在关系。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份2005年颁布的《规定》全文中,无一字提及公开、投诉等有关监督机制。多家媒体也发现,17名学生的转出校、转入校均无关于本人转学的公示信息。
与这些低调形成反差的是,学生的家庭背景并不普通。媒体披露,他们的通信地址来自湖南省社科院、湖南大学幼儿园、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
非正常转学,湖南大学并非孤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了这样一个案例:2012年高考湖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为 515分,一个考生考了516分,并按这个分数录入了一所新升格的二本院校,而后通过家里找关系,以身体患病需要就近入学为由,转入武汉一所高校,这个院校虽然也是二本,但是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是540多分,比她的分数高出近30分。最后她一天也没去那所原录取她的院校上学,第一学期给该校交了学费后,就直接与武汉那所院校正常考入的学生一样开始了大学生活。
他说,尽管教育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了转入、转出学校的学历层次、招生录取批次相同,人数比例控制在年级总人数的千分之三以内,但在规定的实际运行中,这些要求形同虚设。只要家长有门路找到掌握转学批准大权的关键人并“搞定”,孩子就可“曲线升学”了。据他透露,没有硬关系和金钱难以搞定,因为有的转出高校不愿意生源流失,要求把4年数万元的学费都交了才同意办理转出手续,而转入高校还要交学费,同时还需打通各环节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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