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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考试大纲

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云梦秦简。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判制度。

  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

  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新律》);晋律(《泰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律学。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入律;重罪十条;新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内容;历史影响。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

  法律典籍:《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权;契约;婚姻家庭与继承。

  四、行政立法

  三省六部制;御史台;管理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五、经济立法

  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宋刑统》;编敕;条发事类。

  二、刑事立法

  刑罚制度;折仗法、刺配、凌迟;重法地法。

  三、民事立法

  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财产继承。

  四、行政立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

《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六、辽夏金法律制度

辽朝法律制度;西夏法律制度;金朝法律制度。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

  犯罪分类与量刑原则;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规定: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诉讼审判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的制定与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教民榜文;《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奸党罪;充军;廷杖;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

  财产所有权;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经济立法

  赋役制度:一条鞭法;专卖制度;海外贸易制度。

  五、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地方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审判制度:会审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

  充军、发遣、刺字;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司、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幕友胥吏的作用。

  第五章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咨议局与资政院;《十九信条》。

  二、修律活动

  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

  《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构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二、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诉讼审判制度。

  第二节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一、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土地立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司法制度。

  二、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刑事立法: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司法制度: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三、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宪法性文件:《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刑事立法: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司法制度: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参考书目

1.法律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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