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起缘于1957年建院的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始终坚持贴近医药产业应用的需求,专注于药物产业化研究。截至到2016年底,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近1000项,国家科技发明奖18项,国家科技进步奖25项,上海市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29项,2000余项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与沪深股市医药板块中30多家上市公司有紧密的技术合作,部分科研成果还打破了国外产品几十年来的垄断。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先后培养了博士、硕士近千人。1979年,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同时拥有了药物化学、微生物药学、药剂学、药理学、生化药物学、制药工程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学位制,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成为全国首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5年经批准设有药物化学、微生物药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第八批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教育部-中国工程院联合发起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单位,分别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14年7月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的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生物化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变更为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我院下设有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职博导30名,硕导68名,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名(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我院作为中国医药集团和我国医药行业高端药学人才输出源之一的功能正不断加强,是培养高层次、复合型药学人才的培育基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院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招生名额
2018年我院拟招博士研究生14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此外,我院是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试点单位之一,与复旦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分别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2018年计划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其中10名为学术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为工程博士联合培养研究生),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均为学术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凡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不论是何种形式,均需要完成以下的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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