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专业
申请我校的校外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为: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心理学类、安全类、大气科学类、电子类、电气类、管理类、计算机与信息类、能源与动力类、英语和机械类专业。
五、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复试工作必须在10月25日前完成。
(三)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复试过程
(一)复试报到时,推免生向研究生处招生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自述1份(1000字内);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各1份;
4.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复印件1份。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包括加试科目)必须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并按复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七、奖助学金
我校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具体评选办法按照我校《关于印发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系列文件的通知》(飞院发〔2014〕5号)执行,我校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特等奖(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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