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生资助体系
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四大类。
(一)国家助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作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
1.助研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从其科研经费中列支。在研究生基本学制内,导师给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的最低标准如表2所示,不设置上限。学校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上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的基本情况;对于未能发放博士生最低助研岗位津贴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停止其次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表2:助研岗位津贴最低标准(单位:元/年/生)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
理工类 | 5000 | 2000 |
社科类 | 1500 | 自主发放 |
备 注 | 理工类:指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社科类:指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数学学科参照社科类标准执行) |
2.助管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管岗位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岗位和人员情况每年设置一次。助管岗位津贴最高为每岗每月500元,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发放不超过10个月。
3.助教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岗位由教务处根据每年的本科教学计划按学期设置。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课时30元,一个岗位最高不超过900元,按学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三)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四)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
1.减免学费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减免学费。
2.入学“绿色通道”
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入学。
3. 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特殊状况而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补助金额为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不等。
五、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制定及实施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学科(学位点)主要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本方案面向2014年8月30日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实行。
4.本方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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