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成立于1898年,是享誉世界的百年名校。北京大学软件学院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示范性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将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软件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003年,北京大学软件学院计划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MSE)200人。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在北京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暂定为2002年10月中旬至11月12日,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提交有关报名信息、下载和填写有关报名材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主页地址为http://grs.pku.edu.cn/zs/zs_bm.html。
2.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采用网上报名。应于2002年11月10日―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教育部指定的当地报名点报名。领取报名表后,须在该表相应位置,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注明报考类别(委托培养或自筹资金培养任选),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必须一致。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持原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三、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1. 院系:软件学院(017)
2. 专业:软件工程(200313)
3. 研究方向:
01、软件开发02、软件测试03、项目管理04、质量保证05、系统管理与支持06、嵌入式软件07、网络通信08、网络信息安全09、金融信息化10、政务信息化11、企业信息化12、电子商务13、IT企业管理14、IT企业创业15、IT市场营销
四、初试
2003年1月中旬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29计算机数学基础(含高等数学、线形代数和离散数学)
④466软件工程与数据结构其中计算机数学基础、软件工程与数据结构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将于近期公布。
五、复试
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3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如获得复试资格,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至90%,复试成绩占10%至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录取类别为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七、培养
1、北京大学对软件工程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2-4年。
2、学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在职(半脱产)两种。在职生只限在北京地区长住考生。
3、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等),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杂费
学生须按照年度所选学分缴纳学费(含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每学分1000元,共计40000元。
十、上课地点
本院招收的2003级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软件学院大兴校区。
十一、食宿
由软件学院在大兴校区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十二、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联系办法
电 话:(010)62767180、62767181、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541W房间
部 门:北京大学软件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sei-zhaosheng@ss.pku.edu.cn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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