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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04年研究生招生问答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04年研究生,特就本年度招生咨询中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研究生报考类别

  1. 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脱产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一般需全脱产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脱产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选拔及考试(初试)方式

  1、报考硕士生:除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推荐免试(免初试)生外,按命题方式分类,目前有全国统考、全国联考(MBA)及本校单独命题考试等类别。
  2、报考博士生:除本校部分专业接收本校在读硕士提前攻博外,目前只有公开招考(学校统一命题考试)一种考试类别。

  三、报考研究生的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博士生不超过45周岁;其中对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年龄不限。

  四、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我校欢迎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外),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研究生有何特殊要求

  1、报考硕士研究生须达到本科毕业的同等学力条件是:
  (1)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毕业后满三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 或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毕业后满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取得 全国大学生英语CET-4级合格证书(外语专业考生除外)。
  (2)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并且必须在西北大学报名并在西北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报考博士生须达到硕士毕业的同等学力,指大学本科(国民教育序列)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 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须提交证书原件)后工作满两年,且在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具体以西北大学人事处、科研处制订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不含录用通知)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⑵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具体以西北大学人事处、科研处制订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不含录用通知)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⑶获得省部级二等及其以上与报考的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
  同等学力考生须经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申报材料、业务水平进行考核同意后方可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允许跨学科报考,且必须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报名,不得函报;同等学力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科考自然辩证法)和两门专业课。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按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录取。

  六、接收本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和本校提前攻博生的有关程序

  (一)接受本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
    1.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向我校有关院系申请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可在在其本校教务部门咨询。申请时需提供所在高校和院系的推荐信、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成绩排名证明等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20日。
   2.凡我校有关院系拟同意接收者,须于2003年10月31日之前来我校面试。
   3.经我校面试同意接收并取得毕业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于2003年11月10至14日在当地报名点或来我校办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手续。
  (二)接受本校在校硕士生提前攻博
    申请时需提供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和导师的推荐信、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证明、科研论文等材料。最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录取与否。凡我校同意接受者,均须在2003年6月底以前到研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七、报考时间

    1、报考硕士生:2003年11月10至14日报名;2004年1月中下旬初试;4月中下旬复试。
    2、报考博士生:2004年3月1日至3月20日报名;200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考试。

    八、报名与考试地点

    1、报考硕士生:报名与考试地点必须一致。外地统考生在当地报名和考试(初试),若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来我校报名、考试;西安市统考生、MBA联考生、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单考生,均须在西北大学报名和考试。有关外地统考生报考具体事项,可向当地省(市)招办咨询。
    2、报考博士生:报名与考试地点均在西北大学。为方便起见,外地考生也可函报(同等学力考生除外)。

    九、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持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文凭)原件。

  十、录取程序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拟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待国家录取分数线划定以后,由各院、系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再与研究生处共同商定。其中破格复试或破格录取名单须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常见问题

  1.研究生教育是否实行收费制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尚未实行收费制,何时开始实行,上级主管部门至今未作定论。
  2.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
    一般而言,我校经济、管理、中文、新闻、法律、化学、计算机、生命科学、环境科学专业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相对较多,而文科和理科基础学科有关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少。关于各专业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问题请向相关院系咨询。
    3.关于各专业招生人数
    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会有所调整。若生源质量较好,有关专业将会适当增加招生人数。
    4. 计划内定向生交纳课题补助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所确定的标准为准。,
    5.计划外自筹和委培研究生的录取、待遇和毕业文凭
    凡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将会事先征求考生意见,若本人愿意,可择优录取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计划外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国家生活补贴(即普通奖学金)等待遇,品学兼优者可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计划外研究生在培养上与计划内研究生完全一致,凡培养合格者,均可获得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6.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交纳培养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所确定的标准为准。
    7.体检
    考生录取后在入学时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招生一致。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8.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新生入学时,只有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需要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其中西安市考生(包括已留西安市工作并有本市常住户口者)不必迁转户口。
    9.关于在职学习
    在职学习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型:
    (1)学历教育:凡于2003年11月中旬报名,2004年1月中下旬参加全国统考、MBA联考及单独考试,或于2004年3月初至中下旬报名,2004年4月中下旬参加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研究生、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将颁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2)非学历教育:凡于2003年8月中下旬报名,11月初参加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并在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只颁发学位证书。
    此外,凡通过课程进修等形式来校学习,并以在职申请学位的方式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者,也属非学历教育。受理部门为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302277。
    10.关于考试参考资料和考前辅导班
    我校招生部门不对考生提供备考用书(全国MBA除外)、考试大纲(全国MBA除外)、复习资料(全国MBA除外),考前辅导班(全国MBA考前辅导班请与西大研招办联系)请按简章上公布的电话咨询各院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开出版发行,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若买不到,可选购同类书籍复习。

    十二、关于港澳台考生报考研究生

    报名时间:2003年12月1至31日。
    报名及初试地点:
    (1)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邮编:510080,电话:020-37626568,图文传真:020-87776581)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28921267,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邮编:100871,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12285)
    (4)澳门基金会(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教科文中心,电话:00853-727066,图文传真:00853-727057)
    初试时间:2004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复试时间及地点:2004年5月中、下旬,西北大学。
    招生类别:我校只招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十三、 关于外籍考生报考研究生

  招生咨询及报名受理部门:西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外事处),电话:029-8303928,网址:http://www.nwu.edu.cn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踊跃报考西北大学!欢迎上网查阅西北大学2004年博、硕士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nwu.edu.cn)
    联系电话:029-8302210
    图文传真:029-8302976
    E-mail:yjszb@nwu.edu.cn
    联 系 人:李 军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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