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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
2022-12-23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防疫管理要求。

  一、考前注意事项

  1.严守防疫管理要求。考生须提前查看省招考中心和报考点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的研考组考防疫信息。

  2.牢记考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为5XX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3.打印准考证。考前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特别注意:由于疫情原因,我省为部分考生重新编排了考点考场,请相关考生在12月23日9:00后登录研招网查询并确认是否重新安排考点考场,并重新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最终考试地点以12月23日9:00后重新打印准考证为准。

  考生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生信息及照片图像,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试地点”栏信息,按报考点要求提前掌握考点、考场信息。切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文字。

  4.提前备好证件、文具。请妥善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避免因证件不全无法入场考试。考生可以携带的考试文具为: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需要携带的用具(准考证上未注明的用具一律不准携带)。禁止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自命题科目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自命题科目试题袋,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

  5.教育部关于携带计算器的有关规定

  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携带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自命题科目: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注明某科目须使用计算器,考生方可在该科目考试时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否则一律视为不允许携带。

  6.加强自我防护。考生要保持健康心态,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食宿卫生和手卫生健康防护,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中提倡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二、考试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均须接受身份核查、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自觉配合入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为方便快速检查,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严禁将手机随身带入考场,否则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入场后,在《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相对应的座位号位置签字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核验。

  4.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未入考场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5.统考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题册、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特别是安排在新考点考场的考生,须认真准确填(涂)姓名、考生编号并进行仔细核对),作答选择题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需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考生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特别要看清各题题号,凡答题错位、超出本题答题区域作答造成无法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

  7.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三、诚信应考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特别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将直接被定性为“情节严重”。

  2.研考考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期间,教育、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务必诚信考试,遵纪守法,不要因一时的侥幸抱憾终身!

  寒冬终会过去,春天终将到来,请广大考生朋友认真遵守配合各项考试安排,调整心态,做好防护,坚定信心,沉着应考。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期待未来与大家相逢在花开疫散的美好时节!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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