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实际困难,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借考考生条件
1.选择青海省报考点的已准考考生,包括前期已在我省借考成功的考生;
2.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包括省外异地和省内跨市州异地),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
二、申请借考程序
1.拟借考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2.省考试院和拟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报考点考位将被取消;
2.考生当前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原则上不安排借考,具体由省考试院和拟借考意向省份审核后确定。
3.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邮件向原报考点或各省考试院咨询。
附(链接):教育部部署进一步做好2023年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