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优秀奖学金构成及标准
第九条 优秀奖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科研专项奖学金和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学费奖励四部分构成。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国家出资,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含)以上且在学习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评定管理办法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3〕51号。
2. 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由学校和导师科研课题共同出资,用于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勇于创新、努力争取更多高水平学术成果(标准见表3),由财务部门按月发放,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另订。
表3 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标准
奖学金奖助对象 | 奖学金金额 (万元/生·年) | 资助人数 (名/年) | |
五年级博士生 | 3 | ≤100 | |
六年级博士生 | 工科类 | 12(其中导师配套4万) | ≤30 |
文理管类 | 12(其中导师配套2万) |
3.博士研究生科研专项奖学金由导师科研课题出资,用于吸引和鼓励博士研究生从事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导师根据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自愿设立,并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注明。
科研专项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万元、6万元、2.4万元,由财务部门按月发放。
导师每学期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以自主确定该奖学金的发放期限、等级或取消该项奖学金。
4.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学费奖励是为鼓励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推进本硕博连读的一体化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更多学科基础扎实、研究能力强和学术水平高的拔尖创新人才,对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全额学费减免奖励。
第六章 申请条件
第十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获得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离校或休学手续和未按时完成学籍注册者,暂停发放其该期间奖助学金。
申请奖学金者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十一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自获得博士学籍起,按博士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但自硕士入学起第五年方可申请校长创新奖学金。
第十二条 研究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当年奖学金,已经获得的奖学金应停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导师对其学业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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